Taichung City Hall、臺中州廳

  日治時期,台灣總督府於大正9年(西元1920年)重新劃分臺灣地方行政轄區,在中部地區設置臺中州,管轄臺中市、大屯郡、豐原郡、東勢郡、大甲郡、彰化郡、員林郡、北斗郡、南投郡、能高郡、新高郡與竹山郡等,即今臺中市,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。臺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,機關林立,人口聚集,成為中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。臺中州廳主棟工程於大正元年(西元1912年)動工,次年完成第一期,其後又歷經四個階段的擴建,至昭和九年(西元1934年)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。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,主入口位於轉角,充滿歷史樣式華麗的特色,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,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,戰後建築物作為臺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。民國91年7月公告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,民國95年11月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。